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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广东省增城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09)05号

经增城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委托增城市土地房产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地块编号为83103206A9007号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地块位置:中新镇团结村焦冚岗、增江坡(土名);
2、地块范围:东至坪中公路、南至广汕公路、西至村集体土地、北至村集体土地;
3、土地开发程度:部分土地尚未平整,土地上有一些需待拆除的建筑物;
4、出让面积: 270931.82M2(合406.398亩),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28834.15M2(合343.251亩),代征规划道路用地面积42097.67 M2(合63.147亩);
5、土地用途:商住用地;
6、出让年限:住宅份额70年,商业份额40年,其他份额50年;
7、规划指标要求:建筑密度≤30%;容积率≤1.2;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274600.98M2(其中商业总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的40%);绿地率≥35%;建筑高度≤30M。具体规划设计要求详见增城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增规条(2009)第2号),有关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部门最新批文执行;
8、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
9、挂牌起始价:人民币20500万元;
10、增价幅度:人民币100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单独申请参加竞买,境外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竞买的,应当符合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竞买及个人竞买。
增城市行政区域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竞买的,须在增城市行政区域内预先核准成立控股以上独立核算企业法人作为项目法人。地块出让成交后,出让地块应登记在项目法人名下,由项目法人对出让地块进行开发经营。竞买人对项目法人履行《挂牌出让须知》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相关规定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凡在增城市行政区域内有拖欠地价款、严重违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本次挂牌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具体竞买条件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三、土地开发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4月20日至2009年5月20日(工作日,9:00-12:00,15:00-17:30),到增城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大楼八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09年4月20日至2009年5月20日(工作日,9:00-12:00,15:00-17:30),到增城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大楼八楼向增城市土地房产交易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5月20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增城市土地房产交易所将在2009年5月2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增城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大楼一楼;地块挂牌时间为:2009年5月13日9时至2009年5月22日16时。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增城市荔城街光明西路108号八楼
联系电话:(020) 82628955
联系人:张先生
开户单位:增城市土地房产交易所
开户行:广发行帝园路办
帐  号:129003520010000101


                                  增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