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舟山市人民政府批准,舟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 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总面积(M2) |
其中出让面积 |
其中退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起始价(元/㎡)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
保证金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2009-J16 |
临城LKa-2-7西侧地块 |
11209 |
11209 |
/ |
住宅 |
3300 |
≥1.0;≤1.7 |
≤30% |
≥35% |
70年 |
700万 |
其他具体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及挂牌须知。
二、竞买人范围及资格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三级以上(包括三级、暂三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09 年 7月 27 日至 2009 年 8 月 24 日,到舟山市招投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节假日除外)。
五、申请人可于 2009 年 7 月 27 日至 2009 年 8 月 24 日,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经审查确认的复印件、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或经审查确认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的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关材料到 舟山市招投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初审通过的,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 2009 年 8 月 24 日 16 时(节假日除外)。(以到舟山市国土资源局银行户头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09年 8 月24日 17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舟山市招投标中心;
地块挂牌时间: 2009 年 8 月 17 日 9 时至 2009 年 8 月 26 日 16 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6号楼二楼(市行政中心水务大楼)
联系电话: (0580)2282887 (0580)2280951
联 系 人: 林先生 刘女士
开户单位: 舟山市国土资源局
开 户 行: 舟山市建设银行
帐 号: 89505014
舟山市 国土资源局
舟山市招投标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