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清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09]07号 经福清市人民政府批准,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
土地使用年限(年) |
保证金
(万元) |
开竣工时间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2009挂-13号 |
石竹街道北前亭村 |
27479 |
商业、二类居住(廉租房用地) |
2.0~2.3 |
26%~30% |
30%~35% |
商业用地40年,居住用地70年 |
300 |
一年内开工,两年内竣工 |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挂牌交易时间: 2009年8月14日至2009年8月24日,挂牌截止时间为2009年8月24日(星期一)下午4:00整;
四、竞买人索取挂牌材料方式及参加竞买申请方式:
竞买人可在2009年7月29日至2009年8月13日(其间逢规定的假日除外)工作时间内,迳向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矿产交易中心索取材料;
参加挂牌的竞买人申请竞买登记时间2009年8月14日至2009年8月21(含假日)工作时间内,到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8月21日17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9年8月2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点:福清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
六、本次挂牌起价:本宗地挂牌起价为1367万元,加价幅度为不少于50万元;
七、成交价款支付方式:竞买成交后,竞得人所交的竞买保证金可充抵成交价款,剩余价款按《福清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
八、其它要求:
(1)竞得人必须按市政府的规划要求和廉租房施工图纸的规定进行建设,总建筑面积不得少于58000平方米,单体建筑层数最高为11层,每套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
(2)竞得人必须在2010年9月前全部完成建设并交付使用,其中2010年4月30日前必须交付使用22000平方米以上。
(3)该项目建成后只能按照廉租房管理有关规定用于出租,作为整体产权,不能将建筑物进行分割出售;
九、本公告与挂牌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挂牌文件为准。
十、联系方式:联系人:林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1—86077127
十一、开户银行:福州市商业银行福清支行
开户单位:福清市财政局
帐 号:10001465589001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