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09]05号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有关规定,经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出让人)决定公开挂牌出让福州市马尾快安总部基地园区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主要规划指标:
(1)、地块编号:马宗地2009挂-03号
(2)、地块位置:位于快安70-2号地块(四至:东至区间路,西至新大陆电脑项目用地,北至项目预留地,南至江滨路)。
(3)、土地用途:行政办公用地(C12)。
(4)、出让土地面积:18019平方米(合27.03亩)。
(5)、出让年限:办公用地五十年。
(6)、主要规划指标及要求:容积率≤2.8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其用地按《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的第二类建设区标准布置。沿江滨大道道路规划红线应设置不小于20米宽的绿化带。用地东北角留出2400平方米城市公共绿地(对外开放使用)。
其他规划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7)、挂牌出让起始价:人民币2660万元(出让契税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且具有福建省内经营移动通信业务的外资企业法人或其下属分支机构方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索取材料方式:竞买人可于2009年8月7日-2009年8月24日正常上班时间到出让人下属的地产事务所索本次挂牌出让文件。
四、竞买报名事项:竞买人应在2009年8月12日至2009年8月24日正常工作时间,提交竞买申请表、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竞买人资格条件等材料(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材料),经出让人审核后获得竞买资格。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09年8月24日下午5:00前汇入指定的账户并到帐。
五、挂牌期限与地点:
1、挂牌交易期限为2009年8月12日-2009年8月2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
2、挂牌地点在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四楼会议室(福州市马尾区君竹路172号)。
六、支付竞买保证金及成交地价款方式: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佰(600)万元整。竞得人支付的保证金可抵缴地价款,竞买未得的将在一周内无息退回保证金。竞得人应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交付全部成交地价款,具体分二期付清成交地价款(第一期: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支付成交地价款的40%,第二期: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支付成交地价款的60%)
竞买人支付竞买保证金及竞得人给付成交地价款的银行帐户为:
户 名: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福州市马尾支行
帐 号:35001616507050002300
七、其它事项
1、出让人作为本次挂牌交易的挂牌人,挂牌工作人员由出让人指定。
2、出让人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受让人提供土地。所提供土地为现状土地,界址明确。
3、本次挂牌出让的马宗地2009挂-03号地块作为移动通信总部经济办公大楼项目用地,申请人竞得后仅为企业自用,不得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销售、交易或改为商业用途。
4、竞得人所缴付的地价款:包括土地的征地补偿费、地上建筑物(含人员)的拆迁补偿安置费,以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出让金(地段差价)、“三金”、土地出让业务费等政府土地收益(出让契税及白蚁防治费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5、竞得人可凭挂牌交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省、市、区有关部门申请立项(或增资、增项)、注册公司及申领公司营业执照,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手续。
6、本公告与挂牌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挂牌文件为准。
联系电话:0591-83688330
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