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09年8月4日10时对下述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特此公告。
拍卖标的及竞买保证金:
广东省陆丰市东海经济开发区南海庄园文章一路5号、二路9号、三路5号、五 路5号、六路5号、七路5号、八路5号共七套房产及位于文章十二路1、2、3、5、6号,十三路3、5、6号、十五路3、5、6号共十一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
保证金:¥20万元。
有意竞买者请于2009年7月31日15时前携带有效证明(单位需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到我公司办理有关竞买手续并到人民法院交纳保证金或汇入人民法院指定银行账户(支票、转账、汇款等形式以款项到达人民法院账面的时间为准)。应当预交保证金而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具体拍卖事宜及人民法院账号,请致电我公司进行咨询。拍卖标的拍卖成交后7日内交齐拍卖成交价款及佣金。
预展咨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09年7月 SPAN>31日15时(工作时间)
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拍卖地点: 本公司拍卖厅
咨询电话: 010-64622088、15010673589、13911006282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路1号国门大厦A座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