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兵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辽宁省调兵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调兵山市人民政府批准,调兵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东调新村地块等四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规划指标和控制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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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调新村地块 |
二中北侧地块 |
保险公司东侧地块 |
格林小城西南侧地块 |
土地面积 |
20245㎡ |
1629㎡ |
1636㎡ |
18416㎡ |
土地用途 |
商、住 |
住宅 |
商、住 |
商、住 |
出让年限 |
40年
70年 |
70年 |
40年
70年 |
40年
70年 |
容积率 |
≤1.7 |
≤3.16 |
≤2.16 |
≤1.7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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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18% |
≥30% |
建筑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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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45% |
≤45% |
开发现状 |
毛地 |
毛地 |
毛地 |
毛地 |
竞买保证金 |
100万元 |
30万元 |
30万元 |
200万元 |
挂牌起始价格 |
186万元 |
52万元 |
56万元 |
347万元 |
报价增幅 |
10万元/次 |
5万元/次 |
5万元/次 |
10万元/次 |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索取挂牌出让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已在挂牌出让文件中载明。有意向者可于2009年7月15日至2009年8月10日,到调兵山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运营中心索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提交申请的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于2009年7月20日至2009年8月10日到调兵山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运营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其他申请文件,逾期不得申请参加竞买。
六、资格审查:
有意竞买者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竞买申请,同时交齐竞买保证金。我局负责对本公告规定的受理申请时限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提交的申请资料经审查通过且保证金按期到账的(以存入指定账户为准),即取得竞买资格。
七、挂牌时间及地点:
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调兵山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市场;挂牌时间为:2009年8月3日8:00时至2009年8月12日16:00时。
八、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如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内容发生变化,以补充公告为准。
我局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调兵山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运营中心
联系电话:0410——6876670
联系人:曲先生、陈先生
调兵山市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