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09)014号
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口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决定将位于市滨海大道南侧长流起步区内的四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挂牌方式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挂牌出让地块位于海口市滨海大道南侧长流起步区、用地总面积为90706.20平方米(合136.06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四个地块组成,用地规划条件主要为商业商务办公用地(要求建200米超高层写字楼)及批发零售等用地,详见市规审字(2009)076号复函、市规用字(2009)077号复函。按现状整体挂牌出让。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属境外机构和个人(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与竞买的,按照规定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咨询及报名期限
有意竞买者请到海口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一楼土地交易市场大厅(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查询和索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 报名时间:二OO九年八月十四日——二OO九年九月七日上午十时整(北京时间)。
五、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应在报名之前交纳竞买保证金0.5亿元人民币,竞买成交后,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定金,并按规定期限支付土地出让金。
六、挂牌报价时间及地点:
起始时间:二OO九年八月二十九日上午九时整(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二OO九年九月九日上午十时整(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一楼土地交易市场大厅。 本次竞买活动挂牌报价阶段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
七、其它事项:
1、为保证城市形象和供地后建设速度,竞买人报名竞买的同时提交该区域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包括建筑选型); 2、竞得者取得用地使用权后,应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建设,一年内动工开发,两年基本完成项目的投资建设; 3、挂牌地块不收取换地权益书; 4、税金按税法规定交纳,挂牌佣金按规定收取。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九、咨询电话:
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0898)68531700
海口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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