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09]14号
受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委托,经金州区人民政府批准,金州国土资源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1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用 地
位 置 |
规划用地
面 积
(m2) |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土 地
用 途 |
出 让
年 限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 筑
密 度 |
(2009)-39 |
站前街道
金重西南侧
A6、A7、A15 地块 |
156724 |
公建、住宅 |
40、70 |
2.0 |
不高于45%,不低于35% |
不高于25%,
不低于15% |
26054 |
26054 |
上述公示内容以地块挂牌出让文件中所示内容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8月8日至2009年9月8日,到大连市金州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308房间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9年8月8日至2009年9月8日,到交易中心308房间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8日15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2009年9月8日1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交易中心308室。挂牌时间为2009年8月28日9时至2009年9月10日15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竞得人为自然人或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须就项目开发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同时其所持股份应不小于70% 。
注:以上所列时间,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金州区友谊街道和平路3号
联系电话:0411—87877002 联系人:吴先生、刘女士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金州国土资源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