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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吉林省长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国家、省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经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下列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出让地块基本情况、规划指标要求
拟出让地块位于朝阳区富强街以东;同鑫热力公司用地、228厂住宅以南、南湖中街以西、繁荣路以北。宗地编号29-12-18,土地出让面积267981平方米,其中居住用地214385平方米、商业用地5359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居住、商业,土地级别居住三级、商业三级,土地出让年限为50年。
该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276769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建筑控制高度<55米、<42米、<35米,建筑密度<28%,容积率<1.8,绿地率>30%,居住用地中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15%-20%,具体指标详见规划图纸。
根据市政府要求,该地块范围内需建设住宅产业现代化示范小区建筑面积80000平方米。
二、竞买人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9月2日9时前工作时间内到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二楼国土规划审批服务厅10号窗口索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9年9月2日9时前的工作时间内到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二楼国土规划审批服务厅10号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本宗地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亿元,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2日9时前。
经审查,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挂牌出让文件规定条件的,我局将在2009年9月3日14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二楼国土规划审批服务厅,挂牌时间为2009年8月21日9时至2009年9月4日9时。挂牌出让仪式定于2009年9月4日9时整在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二楼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大厅内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至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情形,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电话:0431-88779300转8881
联 系 人:丁先生
   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3177号
    址:www.ccgt.gov.cn
开户单位:长春市国土资源局
开 户 行:光大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号:3591018800016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