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土地出让公告 高安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高国土资告字[2008]52号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高安市人民政府批准,高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位于320国道以北,石脑镇政府以南的2小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宗)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起叫价
(万元/宗) |
增幅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宗)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1-2 |
320国道以北,石脑镇政府以南 |
144.0 |
商住 |
按高安市城建规划设计
要求执行 |
50年 |
20 |
1.0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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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18日至2008年12月8日,到石脑国土资源管理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节假日除外)。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18日至2008年12月8日,到石脑国土资源管理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8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12月9日9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8年12月9日10时在高安市石脑镇人民政府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高安市瑞州中路国土资源局大楼 石脑国土资源管理所
联系电话:0795—5286132 13979535276
联系人:何华春 王百甫
高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00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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