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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土地出让公告


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土地出让公告

高安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高国土资告字[2008]52号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高安市人民政府批准,高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位于320国道以北,石脑镇政府以南的2小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平方米/宗)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起叫价

(万元/宗)

增幅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宗)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1-2

320国道以北,石脑镇政府以南

144.0

商住

按高安市城建规划设计

要求执行

50年

20

1.0

6.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18日至2008年12月8日,到石脑国土资源管理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节假日除外)。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18日至2008年12月8日,到石脑国土资源管理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8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12月9日9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8年12月9日10时在高安市石脑镇人民政府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高安市瑞州中路国土资源局大楼      石脑国土资源管理所

联系电话:0795—5286132        13979535276

联系人:何华春   王百甫

 

 

高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00八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