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福彩宗旨 大力兴建社会福利公益事业:功绩显赫 全国各级民政部门和系统贯彻“安全运行、健康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公
益、安全、诚信、责任、品牌、创新六大理念,忠实履行“
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的发行宗旨,充分体现“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内涵,严格管理、规范使用公益金
,资助兴建社会福利公益事业项目超过15万个,受益者达数千万人,
提供直接就业岗位30多万个。尤其是近些年来,民政部用部本级福利
彩票公益金开展了一系列全国性公益项目:
在扶老方面,民政部于2001年至2004年组织实施的“星光计划”
,共筹集项目建设资金134.85亿元,共建成社区“星光老年之家”
32490个,初步建立了社区老年服务网络体系,受益老年人超过3000
万;“十一五”期间,民政部启动“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霞光
计划”,资助农村福利机构中没有亲人照料、赡养,没有劳动能力和
经济收入的老年人的供养服务设施建设,2008年民政部本级
公益金投入2亿元,地方配套18亿元,已经完成农村供养服务设施新
建和改扩建项目1056个,成效显著。
在助残方面,1998年,民政部投入部本级公益金8000万
元,在全国开展了“优抚年”活动,帮助5万名伤残荣誉军人更换假
肢,对50所重点光荣院进行彻底改造。“九五”期间,每年投入福利
彩票公益金350万元,用于资助教育部开展“弱智儿童特殊教育”;
资助中国残疾人联合会7500万元,用于针对残疾人的“三项康复”事
业;安排5000万元,分别用于“受灾地区城乡福利设施恢复重建”及
“孤残儿童助医工程”;安排1000万元公益金,用于资助“
流浪儿童救助设施改造项目”。
在救孤方面,2004年至2007年,民政部投入部本级公益金6亿元
实施了“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并于2008年建立了长效机制
。2004年以来,民政部投入部本级公益金6300万元用于艾滋
孤儿的救助安置,为河南、云南等9个艾滋病高发省份艾滋病致孤儿
童提供医疗、康复、供养和教育等一系列关怀服务。2006年,为加强
孤儿特别是残疾儿童的救助保护水平,民政部实施了“儿童福利机构
建设蓝天计划”,本级公益金投入10亿元,其他渠道配套投
入8.5亿元,共23.5亿元,到2010年基本实现全国地级以上城市都拥
有儿童福利机构,每年能够为10万名左右的孤儿提供专业的养育、康
复和特教等服务。另外,2004年至2005年,民政部投入部本级公益金
5000万元资助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十一五”期间,投
入部本级公益金2亿元启动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建设规划,
新建和改扩建280个左右的地级以上城市和70个左右的重点县级市流
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
在济困方面,重点帮扶贫困地区,促进了东西部社会福利事业协
调均衡发展。民政系统安排公益金使用计划时,始终坚持了
向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倾斜的原则。“九五”和“十五”期
间,安排部本级公益金2.2亿元,资助西藏自治区新建和改
造31个社会福利机构,改变了西藏社会福利服务设施严重匮乏的状况
。1998年以来,民政部利用本级彩票公益金专项支持三峡库区社会福
利机构迁建项目近4900万元,迁建库区社会福利机构78个,增加床位
1万余张。
截至2008年底,中国城乡福利类收养单位已达38072个,比1987
年增加了29084个,净增3.24倍;床位数达到268.2万张,增加了
245.4万张,净增10.77倍;收养人员数量达214.1万人,福利机构容
纳能力扩大了10.51倍,政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其基本权
益的能力日益增强。
民政部还投入公益金2856.95万元,开展了扶助生活困
难的全国劳动模范的“爱心献劳模”项目,惠及7691人;投入福利彩
票公益金7095.62万元,开展了扶助家庭贫困学生的“捐资助学”项
目,惠及144858人。
在赈灾方面,1998年发行50亿元,专项募集了15亿元公
益金,全额上缴中央财政,用于遭受洪灾地区的恢复重建。2008年7
月1日,为支援汶川地震灾区的恢复重建,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组
织全国系统,开展为期两年半的“赈灾公益金”专项募集活
动,赈灾彩票发行后,社会赞同,反响热烈。自2008年7月1日至今年
10月1日,即开型已为汶川灾后恢复重建筹集赈灾公益金20
多亿元。
公益金还对特大自然灾害进行了应急援助。1988年云南地震
灾区,1991年华东水灾地区,1996年四川甘孜、青海玉树地震灾区,
1998年河北张北地震灾区的福利设施重建和维修项目,都是由民政部
统一组织,以专项资金形式资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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