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板空头支票诈骗880万元 购买“缩水”彩票 明知自己银行账户里分文没有,韩某却若无其事地开出空头支票,先后4次从商场里购出价值880万元的储值卡。不仅如此,韩某还利用自己在商场内有柜台的便利条件,将储值卡套现,所得的钱用来购买了非法“缩水”彩票,大肆挥霍。昨日,韩某因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被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空头支票买储值卡
韩某系长春市某大型商场内茗茶柜台个体女业主,孙某系该商场供应部经理。2008年8月14日至9月1日间,韩某在银行账户内没有资金的情况下,先后4次通过孙某以支票的形式购买该商场的大量储值卡。第一次买了310万元,第二次是150万元,第三次是260万元,第四次是160万元,总计达880万元,买卡的支票都是孙某填的。
据韩某供述,2008年9月9日该商场集资时,她曾借给商场供应部经理孙某10万元。此后韩某多次以9.3折至9.6折的价格向他人出售过该商场的储值卡,并以高价销售自己店内商品的方式套取现金,她用套现的钱向赵某等人购买非法“缩水”彩票,挥霍诈骗所得。
拿赃款买非法彩票
孙某在商场负责销售储值卡,明知韩某没有资金,为了完成本部门的售卡任务却轻信其能够及时偿还钱款,将价值880万元的储值卡卖给韩某,违反了商场储值卡管理制度。
孙某供述,韩某4次买卡时说她银行账户里暂时没有钱,等过一阵就有钱了,由于她以前多次买过卡,信誉较好,就相信了她。
案发后,商场扣押了韩某的柜台及相关财物,挽回经济损失人民币112万元。
2008年7月11日至9月11日间,赵某伙同小影(在逃)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非法向社会发行、销售“缩水”彩票,向韩某出售彩票价值人民币721720元。
2009年11月16日,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韩某犯诈骗罪、孙某犯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赵某犯非法经营罪,并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三名嫌犯均获刑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韩某诈骗、被告人孙某国有公司人员失职、被告人赵某非法经营的犯罪事实,各被告人供认不讳,并有庭审中核实的其他证据证实,指控罪名成立。
被告人韩某在其账户内没有资金的情况下,以支票购买商场价值人民币880万元的储值卡,经商场追讨,韩某共计返还人民币280万元,其余人民币600万元被韩某据为己有,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赵某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许可,非法向社会发行、销售“缩水”非法彩票,向韩某销售的非法彩票价值人民币721720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告人孙某作为国有公司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轻信韩某能够偿还购卡款,致使韩某诈骗行为得逞,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鉴于孙某主观上是为了完成本部门的售卡任务、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到案后认罪悔罪,可对其适用缓刑。
一审判决
一、被告人韩某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被告人赵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三、被告人孙某犯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四、扣押在案的韩某的赃物,依法返还受害单位。
五、扣押在案的赵某的赃款赃物,依法没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