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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彩市:“被购彩”究竟为哪般?


09彩市:“被购彩”究竟为哪般?

 彩票以筹集公益金为目的发行,以彩民自愿购买为原则。长期以来,各级发行部门通过宣传其利国利民的公益性和广泛的娱乐性,来推动销售、扩大影响。但在今年,特别是年底,有媒体报道个别基层部门为完成销售任务,出现了将彩票销售搭配低保金发放、农村合作医疗参保费征收等现象。如此“被购彩”的抹黑行为,在公益彩票整体形象不断树立、完善,社会各界认同度不断升高的大趋势下,显得更外刺眼。

      “被购彩究竟为哪般?

      相关负责领导称:

      “未发现捆绑销售

      近日,江西省效能办接到赣州市兴国县群众举报,称当地部分村干部在征收2010年农村合作医疗费(以下简称“参合费”)时,强制要求农户按户口购买彩票(每户最少买4张合计8元)。赣州市效能办随即责令该县有关部门展开自查自纠。

      12月28日,公益时报记者就此事致电该县民政局,联系采访到了主管彩票销售工作的杨主任,对方称已协同有关部门开展自查,尚未发现将彩票捆绑“参合费”销售的现象。

      随后,根据网上公布的电话,公益时报记者联系到了该县民政局一位不愿具名的工作人员。他向记者证实,早在今年年初,全县各级民政系统工作人员便领到每人3000元的彩票销售任务。而该县卫生局一位负责农村合作医疗事务的工作人员则告诉公益时报记者:“这个事情应该是有的,问题虽然出在‘参合费’上,但根源在民政局。”

      “搭售背后有任务

      在赣州市民政局的网站上,记者看到一则题为《兴国县采用干部包干抓实彩票发行》的文章,称兴国县民政局采用“领导分片包督查和干部责任包干的方法抓实发行工作”,其中除了有对完成任务进行奖励的规定外,更有“对未完成全年销售发行任务的(乡镇民政所),对民政业务工作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和“对未完成全年销售发行任务的(职工干部),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同时,按销售发行金额的数量,每减少10%,扣除其年度目标奖3%”等内容。

      对此,公益时报记者29日再次联系到该县民政局杨主任,他承认民政局年初确实就彩票销售开过会、搞过动员,但称这只是一种为实现共同目标提出的要求,算不上强制摊派任务。杨主任随即以自己在下乡信号不好为由挂断电话,而该县民政局其他工作人员则向记者表示不便接受采访。

      据赣州市发行机构工作人员介绍,兴国县全县人口80多万,拥有20多个彩站,即开票销量在全市排名靠前,而电脑票销售则排名靠后。

     被购彩损害彩票形象

      回顾今年11月初,有媒体报道,四川遂宁市船山区文成社区低保户被社区工作人员强制要求购买彩票,否则不能领取低保金。随后,文成社区居委会主任王素蓉被停职,销售彩票的相关人员也被解聘。然而,王素蓉向媒体透露,迫于完成民政局定下的任务,她自己也买了500元彩票。

      而记者在对兴国县相关情况调查采访后发现,这些搭售现象的背后,是基层部门强行摊派任务的“行政销售”。有业内专家指出,“被购彩”不仅有违自愿购买的原则,更是对公益彩票形象的极大损害,应予立即叫停。

      而《彩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的第二条中,同样对此有着明确规定:本条例所称彩票,是指国家为筹集社会公益资金,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而特许发行、依法销售,自然人自愿购买,并按照特定规则获得中奖机会的凭证。彩票不返还本金、不计付利息。

      一位资深彩民就此在网上评论道:“这种计划经济时代的‘任务摊派’,虽然用行政手段实现了彩票销量的增长,但更多是将彩票在广大群众心中抹黑。彩民购买彩票,是基于认同其公益性、享受其娱乐性之上的自愿行为,‘被购彩’严重违反这一原则,更是相关部门滥权的表现,应该予以严厉打击。”

      专家观点

      “摊派违背市场规律 成因有三

      民政部有关领导几年前在全国彩票工作会议上曾指出,彩票销售不以销量“论英雄”,而在已经施行的《彩票管理条例》中也明确规定了彩票为“自愿购买”。但为什么还是不断有相关部门将彩票销售与公民的某种权益“混搭”?为什么“摊派”现象在基层销售环节屡有发生?

      成因一:思想意识陈旧

      该现象发生的根源,彩票业内人士程阳认为与思想意识落后有关。

      “在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有时为了完成某一项任务或是为了突击达到某种目标,各种行业内的‘摊派’现象比较常见。”程阳说,“随着时代的发展,在进入市场经济体制后,有些地方领导的思想意识尚未转变,因此这种落后的、甚至有些不可思议的‘摊派销售’也就延续了下来。”

      成因二:社会责任意识淡薄

      “只顾销量、不想承担社会责任,是‘摊派’现象出现的重要原因。”一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是发行宗旨,其承担的社会责任、承载的社会形象自是不言而喻,而“摊派”显然与其相违背。


      “彩票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应该遵循市场规律,由市场供需来调节。‘被购彩’不仅违背市场规律,更是对公民正常权利的侵犯。”上述人士表示,“很多事情为什么直到有问题了才去反思?这是因为反馈的渠道太窄了,问题不容易暴露,‘摊派’销售也一样。我们应该加强、拓宽机构和市场的沟通渠道,这样也能更好地为销售环节提供市场需求信息。”

      成因三:销量涉及具体利益

      业内人士冯百鸣认为,某些发行单位之所以刻意追求销量,是因为销量与其自身利益密切相关。有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我国彩票的发行体制,决定了销量成为相关单位衡量行政成绩的因素之一。“我认为,将彩票发行中‘衡量功绩’的行政意味褪去,‘摊派’式销售才会慢慢减少。

 

(责任编辑:彩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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