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草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图/采采
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近日就《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草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细则全面而详尽,对彩票的发行、代销、印制、销毁等行为准则均作出了明确规定,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彩票行业提供了指引。
明确财政部彩票监管职责
2009年7月1日,《彩票管理条例》正式实施。
为了贯彻落实《彩票管理条例》,进一步健全彩票管理法律制度,规范彩票市场发展,维护彩票市场秩序,保护彩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起草了《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草案)》(征求意见稿)。近日,三部委就该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什么是彩票?《彩票管理条例》指出,彩票是指国家为筹集社会公益资金,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而特许发行、依法销售,自然人自愿购买,并按照特定规则获得中奖机会的凭证。
那么什么是凭证?《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草案)》指出,凭证是指记载彩票品种名称,购买数量和金额,数字、符号或者图案,开奖和兑奖等相关信息的专门凭据。
《彩票管理条例》规定,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彩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则进一步明确了财政部对彩票的监管职责,包括监督管理全国彩票市场、监督彩票资金的解缴和使用,审批彩票品种的开设、停止和变更,制定彩票设备和技术服务标准,审批彩票发行机构财务管理活动等。《细则》同时明确了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分别对和体育彩票的具体管理职责。
《实施细则》解决彩票“疑难杂症”
“纸质即开型彩票的废票、尾票,应当定期销毁。销毁彩票应当采用粉碎、焚烧或者打浆等方式。”这是《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彩票销毁方式。不仅规范发行销售,还规范回收销毁,这正体现了《细则》“规范到底”的精神。
在《细则》中,许多以往不明确的执行标准,都得到了规范。
比如,是不是什么人都能卖彩票呢?《细则》规定,彩票代销者必须年满18周岁,具有从事这项业务相适应的资金,近五年内无刑事处罚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
对于彩票发行、销售机构的管理,《细则》除了进一步强调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和兑奖,还规定销售场所的设立、迁移、撤销应遵循的步骤,以及彩票投注专用设备的管理、彩票资金的结算等内容。此外,彩票发行、销售机构工作人员不得违背彩票中奖者意愿,以任何理由要求中奖者捐赠奖金。
对于跨越节假日的兑奖期限该怎么算,一直让人困惑。《细则》解惑如下:彩票中奖者应当自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兑奖。最后一天为《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的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或者彩票市场休市的,顺延至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后或者彩票市场休市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彩票破损或弄脏了能不能兑奖?《细则》规定,彩票售出后,因受损、玷污等原因导致无法正确识别的,或者纸质即开型彩票出现票面残缺、兑奖区覆盖层撕刮不开、无兑奖符号、保安区裸露等问题的,不予兑奖。
彩民反馈意见可循两种渠道
据悉,对于《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草案)》,公众可以在2010年4月25日前提出意见。反馈途径有两种:
一是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是 http://www.chinalaw.gov.cn。登录后可以在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二是通过信函方式反馈意见。邮寄地址是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三号财政部条法司,邮政编码是100820。请在信封上注明“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字样。(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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