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草案)》(征求意见稿)出炉 向未成年人出售彩票将受严处 据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消息,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为贯彻落实《彩票管理条例》,健全彩票管理法律制度,于近日起草了《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称《细则(草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细则(草案)》(征求意见稿)一经推出立即引起了各方关注,上至业内研究人员下至彩民群体各抒己见。昨天,市中心有关负责人就《细则(草案)》中,彩民较为关心的话题进行了解读。该负责人对记者说,今后不予兑换彩票的界定将有条例可依。同时,若有市民发现彩票投注站点向未成年人出售彩票,可拨打82475433投诉,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解读
焦点 1
关于受损彩票兑奖
政策原文:《细则(草案)》中第42条明确了彩票售出后受损、玷污等原因导致无法正确识别的,或者纸质即开型彩票出现票面残缺、兑奖区覆盖层撕刮不开、无兑奖符号、保安区裸露不予兑奖。不予兑奖的彩票如果是因印制、运输、仓储、销售原因造成的,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予以收回,并按彩票购买者意愿退还其购买该彩票所支付的款项或者更换同等金额的其他彩票。
市中心:以前关于不予兑奖彩票的界定没有这么细致,向来是根据具体问题进行处理。今后这方面问题将有条例可依,相关处理工作也将有的放矢。但对于界定受损彩票成因的辨识细节仍有待完善,比如同样是受损,如何鉴定是彩民所为还是在印制、运输、仓储时造成的。
焦点 2
关于未成年人购彩
政策原文:《细则(草案)》中第31条规定,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彩票代销者在难以判断彩票购买者或者兑奖者是否为未成年人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彩票购买者或者兑奖者出示能够证明其年龄的有效身份证件。
市中心:2007年,国家六部委就联合发布“关于禁止彩票入侵校园有关问题的意见”,而《细则(草案)》对于未成年人禁止购买彩票的规定出台后,立即在不少未成年人家长中引起共鸣。对此,深圳市中心坚决贯彻国家规定,并早在2007年就已正式向全市销售点发放统一禁售标识。该标识红底黄字,约30×6厘米大小的长条形禁售标识,上面写有“禁止向未满18周岁者出售彩票和支付中奖奖金”。即使没有领取标识的销售点也都用电脑打印出禁售字样,张贴在销售点的显眼位置。如有投注站不张贴此标识或出售彩票给未成年人,一定从严处理,决不偏袒。中心设有专门的举报专线:82475433,欢迎广大市民监督。
焦点 3
关于打击私彩
政策原文:《细则(草案)》中第7条规定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以及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查处非法彩票。
市中心:我市历来重视打击非法彩票的力度,广东省也不止一次推广深圳打击私彩的做法。但此次《细则(草案)》虽然明确了相关配合的单位,也还需要具体指出由哪个部门来牵头,否则很容易各自为政,造成打击力度不够。总体来说,打击私彩需要机构、公安、工商密切合作才能增强打击力度。
(来源: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