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并依据中国
发行管理中心颁发的《中国(电脑乐透型)发行规则》,结合计算机网络技术和乐透型彩票玩法的特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中国(电脑乐透型)”由中国发行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中心”)统一发行。山西省发行中心在所辖区域内承销“中国(电脑乐透型——5/21”)(简称“三晋风采——5/21”)。
第三条 “三晋风采——5/21”采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发行销售,定期电视开奖。
第四条 “三晋风采——5/21”实行自愿购买,凡购票者均被视为同意遵守本细则。
第五条 未成年人不得购买彩票
第二章 发行
第六条 “三晋风采——5/21”的发行权属中中心,主要包括:中国名称及标识的专有权,发行额度的分配和调控权,各项资金比例的确定和调整权,投注单和彩票专用纸的监制权等。
第七条 山西省发行中心按中中心“统一玩法规则、统一硬件标准、统一运行软件、统一管理模式、统一实时监控”的原则,承销“三晋风采——5/21”并接受中中心的监控。
第八条 山西省发行中心在承销区域内设置投注站,并统一核发销售许可证。投注站由山西省发行中心直接管理或委托市机构管理。
第三章 投 注
第九条 “三晋风采——5/21”采用组合式玩法,即从01-21个数字号码中选择5个号码进行投注,一组5个号码的组合称为一注。每注金额人民币2元。
第十条 “三晋风采——5/21”按期销售,期号以开奖日界定,按日历年编排。
第十一条 “三晋风采——5/21”的投注方式为投注站投注。投注方法可分为自选号码和机选号码投注;当期投注和多期投注;单式投注、复式投注和基数组合投注(亦称胆拖投注)。
第十二条 投注站的投注为有纸投注,投注号码经投注机打印为兑奖凭证、交投注者保存,此凭证即为“三晋风采——5/21”电脑。
第十三条 自选号码投注即将投注者选定的号码输入投注机进行投注;机选号码投注即由投注机随机产生投注号码进行投注。
第十四条 当期投注是指只购买当期彩票;多期投注是指购买从当期起连续若干期的彩票。
第十五条 单式投注是在21个号码中选择一组5个号码的组合为一注的单式投注;复式投注是在21个号码中选择6至15个号码,将每5个号码的所有组合方式均作为一组投注号码的多注投注;基数组合投注是在21个号码中选择1至4个号码作为每注都有的基数号码,再补充其他不同的号码,进行每5个号码为一组的多注投注。
第四章 设 奖
第十六条 “三晋风采——5/21”的设奖奖金为销售总额的50%,设奖奖金分为当期奖金和调节基金,其中当期奖金为销售总额的49%,调节基金为销售总额的1%。
第十七条 “三晋风采——5/21”当期奖金设为四个奖等,特等奖和一等奖为高奖等奖,二、三等奖为低奖等。低奖等采用固定设奖,高奖等采用浮动设奖。当期奖金减去固定奖奖金后的余额为浮动奖奖金总和。各奖等奖额规定如下:
特等奖 奖金额占高等奖奖金的50%;
一等奖 奖金额占高等奖奖金的50%;
二等奖 单注奖额固定为50元;
三等奖 单注奖额固定为5元;
第十八条 “三晋风采——5/21”设置奖池,奖池由滚存的未中出的浮动奖奖金组成,包括未中出的浮动奖奖金和超出头等奖单注封顶限额部分的奖金。奖池与当期奖金中用于特等奖的部分及调节基金转入部分合并颁发特等奖奖金。
第十九条 调节基金包括按销售总额1%提取部分、弃奖收入、浮动奖奖金取整后的余额、逾期未退票的票款。调节基金用于设置特别奖,调节浮动奖奖金,支付各种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奖金支出风险。
第二十条 高等奖单注奖金最高限额按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超过500万元,超过部分进入奖池。由于“三晋风采——5/21”属于小奖组的游戏,特等奖单注奖金最高限额为100万元,超过部分进入奖池。。
第二十一条 若当期高奖等的单注奖额低于其次奖等单注奖额时,应保证高奖等的实际奖额高于其次奖等单注奖额1950元,资金来源由调节基金补足,调节基金不足时,从发行费中列支。
第五章 开奖
第二十二条 “三晋风采——5/21”每周开奖六次,摇奖过程在公证人员监督下进行,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播出。
第二十三条 “三晋风采——5/21”通过摇奖器确定中奖号码,摇奖使用中中心指定的专用摇奖设备。
第二十四条 “三晋风采——5/21”中奖号码由5个号码组成,摇奖时先后摇出5个号码,摇出的号码按升序排序公布。
第二十五条 摇奖前,将当期投注的全部数据刻入不可改写的光盘。摇奖后,以光盘记录的数据为准进行开奖处理。
第二十六条 山西省发行中心在每期开奖后,将当期销售总额、中奖号码、各奖等中奖注数、奖额以及奖池余额,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在各投注站张贴开奖公告。
第六章 中奖
第二十七条 “三晋风采——5/21”根据单注投注号码与当期中奖号码相符个数的多少确定中奖奖等:
特等奖 单注投注号码与中奖号码中5个号码全部相同,并且其中要有3个(含)以上的连续自然数号码(顺序不限,首尾不接。例如,20,21,1和21,1,2不算连号)。
一等奖 单注投注号码与中奖号码中5个号码全部相同(顺序不限,下同);
二等奖 单注投注号码与中奖号码中任4个号码相符;
三等奖 单注投注号码与中奖号码中任3个号码相符。
第二十八条 高奖等中奖者按各奖等的中奖注数均分该奖等的奖金,并以元为单位取整计算;低奖等中奖者按奖等的单注固定奖额获得奖金。
第二十九条 当期每注投注号码只有一次中奖机会,不能兼中兼得,另行设奖的除外。
第七章 兑奖
第三十条 “三晋风采——5/21”兑奖当期有效。每期开奖后的兑奖期为30天,逾期未兑奖者视为弃奖。弃奖奖金进入调节基金。
第三十一条 中奖彩票是兑奖凭证,因玷污、损失等原因不能正确识别的,不能兑奖。彩票不记名,不挂失,不流通,不返还本金,不计付利息。
第三十二条 单注彩票中奖金额在10000元(含)以上的中奖者,持中奖彩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兑奖期限内到山西省发行中心兑奖;单注彩票中奖金额在3000元(含)以上的中奖者,持中奖彩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兑奖期限内到原购票所在地市管理站兑奖;单注彩票中奖金额在3000元(不含)以下的中奖者持中奖彩票,在兑奖期限内持中奖彩票到原购票的投注站兑奖。
第三十三条 单注奖金一万元以上中奖者须依法缴纳个人偶然所得税,由省发行中心代扣代缴。
第三十四条 凡伪造、涂改中奖彩票冒领奖金者,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规则由山西省发行中心解释、修订。
第三十六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