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15选5”福利彩票游戏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发行中心颁发的《中国(电脑乐透型)发行规则》,结合计算机网络技术和乐透型彩票玩法的特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中国(电脑乐透型)”由中国发行中心(以下简称“中彩中心”)统一发行。
第三条 “15选5”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该彩票者即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 游戏方法
第四条 购买“15选5”时,由购买者从01-15这15个号码中选取5个号码为一个有效注。在1-15个号码中选择6—12个号码,将每5个号码的所有组合方式均作为一组投注号码的多注投注为复式票。购买者可对投注结果进行多倍投注,投注倍数范围为2—99倍。
第五条 购买者可在全国联网电脑设置的投注站进行投注。投注号码可由投注机随机产生,也可通过投注单将投注者选定的号码输入投注机确定。投注号码经系统确认后打印出的兑奖凭证即为“15选5”电脑,交购买者保存。
第六条 “15选5”每注2元人民币。彩票不记名、不挂失,不返还本金,不流通使用。
第三章 设奖
第七条 “15选5”设2个奖级,即一、二等奖。其中一等奖为浮动奖,二等奖为固定奖。
第八条 奖金分配:一等奖为当期奖金额减去固定奖总额后的100%,及奖池和调节基金转入部分。二等奖单注固定奖金为10元。
第九条 一等奖单注奖金最高限额按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超过500万元,超过部分进入一等奖累积基金。特别奖单注奖金限额与高奖等单注奖金最高限额相同。
第四章 奖金管理
第十条 销售总额的50%为奖金, 分为当期奖金和调节基金。其中,49%为当期奖金,1%为调节基金。
第十一条 “15选5”设置奖池,奖池由未中出的浮动奖奖金和超出一等奖单注封顶限额部分的奖金组成。奖池与当期奖金中用于一等奖的部分及调节基金转入部分合并为一等奖奖金。
第十二条 调节基金包括预留奖金、弃奖奖金,一等奖每注均分奖金取整到元后的余额,用于设置特别奖;调整奖金结构;支付因不可抗力等意外原因造成的奖金损失。
第十三条 一等奖累积基金包括未中出一等奖奖金和单注奖额封顶后的余额,主要用于累积一等奖奖金。
第五章 中奖
第十四条 所购彩票与开奖结果对照,符合以下情况即为中奖。一等奖,选中全部5个中奖号码;二等奖,选中4个中奖号码。
第六章 奖金分配与管理
第十五条 当期每注彩票只有一次中奖机会,不得兼中兼得,另行设立的特别奖除外。
第七章 开奖及公告
第十六条 “天津15选5”天天开奖,开奖时摇出5个号码为中奖号码。摇奖过程在公证人员监督下进行,通过电视台播出。
第十七条 每期开奖后,天津市管理中心将中奖号码、当期销售总额、各奖等中奖情况以及奖池资金余额等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将开奖结果通知各销售终端。
第八章 兑奖
第十八条 “15选5”兑奖当期有效。每期自开奖次日起28天为兑奖期,逾期未兑,视为弃奖纳入调节基金。
第十九条 兑奖机构有权查验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兑奖者应予配合。
第二十条 单注彩票中奖金额超过1万元的中奖者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兑奖机构代扣代缴。
第二十一条 凡伪造、涂改中奖彩票,冒领奖金者,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由天津市发行中心解释、修订。
第二十三条 本游戏规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彩中2”玩法介绍
一、游戏方法(选号):从01-15共15个号码中任意选取2个数字号码组合为一注。
二、设奖:设奖奖金为当期“彩中2”销售额的50%,其中当期奖金49%,调节基金1%。只设一个浮动奖级,单注奖金按中奖注数均分,并以元为单位取整。“彩中2”单设奖池。奖池资金由未中出奖金和超过单注奖金封顶部分构成。调节基金包括按当期销售总额1%提取部分、弃奖奖金、单注奖金取整后的余额、逾期未退票的票款,调节基金用于设置特别奖。
三、开奖:采用 “15选5”的5个开奖号码为“彩中2”的中奖号码。
四、中奖:所选的2个号码与“15选5”开奖号码5个中的任意二个相符,即为中奖。
五、复式投注:选3—12个号码组成。
六、可倍投:2—99倍。
“彩中3”玩法介绍
一、游戏方法(选号):从01-15共15个号码中任意选取3个数字号码组合为一注。
二、设奖:设奖奖金为当期“彩中3”销售额的50%,其中当期奖金49%,调节基金1%。只设一个浮动奖级,单注奖金按中奖注数均分,并以元为单位取整。“彩中3”单设奖池。奖池资金由未中出奖金和超过单注奖金封顶部分构成。调节基金包括按当期销售总额1%提取部分、弃奖奖金、单注奖金取整后的余额、逾期未退票的票款,调节基金用于设置特别奖。
三、开奖:采用 “15选5”的5个开奖号码为“彩中3”的中奖号码。
四、中奖:所选的3个号码与“15选5”开奖号码5个中的任意三个相符,即为中奖。
五、复式投注:选4—12个号码组成。
六、可倍投:2—99倍。
“彩中4”玩法介绍
一、游戏方法(选号):从01-15共15个号码中任意选取4个数字号码组合为一注。
二、设奖:设奖奖金为当期“彩中4”销售额的50%,其中当期奖金49%,调节基金1%。只设一个浮动奖级,单注奖金按中奖注数均分,并以元为单位取整。“彩中4”单设奖池。奖池资金由未中出奖金和超过单注奖金封顶部分构成。调节基金包括按当期销售总额1%提取部分、弃奖奖金、单注奖金取整后的余额、逾期未退票的票款,调节基金用于设置特别奖。
三、开奖:采用 “15选5”的5个开奖号码为“彩中4”的中奖号码。
四、中奖:所选的4个号码与“15选5”开奖号码5个中的任意四个相符,即为中奖。
五、复式投注:选5—12个号码组成。
六、可倍投:2—99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