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加强慈善组织建设 加快慈善事业发展 在日前召开的吉林省第二届慈善大会提出,今年吉林省将进一步提升慈善活动救助效果,建立完善覆盖省、市、县、乡四级慈善组织网络。
改革开放以来,吉林省慈善事业取得了重大成就。慈善事业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吉林省慈善总会成立以来,全省累计接受慈善款物22.7亿元,救助困难群众120多万人。特别是在抗击汶川特大地震灾害的伟大斗争中,吉林2700万人民与灾区和衷共济,在很短时间内募集7亿多资金,捐赠数量之大,参与人员之多,在吉林省尚属首次。
倡导慈善精神,激发慈善热情,推进福利事业快速发展。会议要求,全省上下要深刻认识在宏观形势趋紧的背景下,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对于化解金融危机给群众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深刻认识在现实保障条件有限的情况下,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对于补充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足,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倡导“乐善好施”的慈善精神,进一步激发全省人民的慈善热情,围绕民生大局来做好慈善工作,全面推进吉林省慈善事业的快速发展。
广泛开展求助活动,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慈善活动救助效果。要以社会救助为中心,广泛开展济困、救灾、扶老、助学、帮残等活动,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扩大救助范围,使慈善事业真正成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补充。当前要特别关注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对特殊群体的影响,关注突发自然灾害给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困难,有针对性地开发直接扶助项目,及时有效地帮助他们渡过难关。要突出救助重点,着力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城市下岗职工和孤老病残等社会弱势群体的救助工作,把有限的资金相对集中地投放在急需帮助的困难对象身上,使善款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效益。
切实加强慈善组织自身建设,完善福利组织网络,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覆盖省、市、县、乡四级慈善组织网络,努力把工作触角延伸到企业、社区、学校和村屯。要健全慈善组织的内部管理制度,管好用好各类善款和物资,实行“阳光运作”、规范管理,切实提高和维护慈善组织的社会公信力。要不断壮大志愿者队伍,吸引热心慈善事业、在社会上有影响力的各界人士和归国华侨加入慈善组织,为全省慈善事业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此外,大会还强调,福利事业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崇高事业。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切实加强对慈善事业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慈善事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的服务、引导和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各方协作”的慈善事业发展机制,共同推动吉林省慈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